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工作计划,2018年下半年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15、2016、2017 年度,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核通过的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14年度,以及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和党建专项)。
二、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的工作形式,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项目验收工作。
1.教育厅要求各校科研管理部门于 11 月15 日前向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报送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项目名单和验收工作计划;据此请我校申请参加本次项目验收的老师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12日前把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报科研处438室。
所有申请参加本次项目验收的老师于11月26日前将成果验收报告书、佐证材料合订本(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五份交科研处438室。同时将成果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及验收汇报PPT(5分钟)发科研处邮箱:disirun@jlufe.edu.cn。
2.学校将于12月上旬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待验收计划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核同意后另行在财大科研管理群和吉财大科研信息交流群通知。
三、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按照省教育厅以往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和提问、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验收标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四章项目验收”执行。
2.科研处根据验收项目数量和学科分组,每组5位专家。会议和专家劳务(差旅)费等经费由学校按照省财政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杨晶 邸思润 联系电话: 84539151 84539156
附件:1.验收项目汇总表
2.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3.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4.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5.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科研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