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依据《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14年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详细内容请申报者认真阅读评奖文件及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我校评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成果申报:凡在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均可申报。
申报程序:申报者使用科研处下载的《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填写并打印。申报者需填写上交申报表1份,同时提交成果和成果复印件。其中专著提交原件2部;论文复印件要求如下:①杂志:杂志封面、目录、版权页1份,论文复印件2份;②报纸报头、论文所在版面刊头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2份。论文正文复印件要求隐去姓名、作者单位、作者简介等一切可以体现作者信息的字样,2份隐去相关信息的论文复印件单独装订,其他论文复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和申报评审表装订成册,活页夹在申报评审表内(不装订);咨询成果类提交成果原件3份;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提供原件2套。上述申报成果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咨询成果类成果每项50元;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成果每项100元。
时间要求:2014年3月6日前,由各学院学科秘书统一将合格材料报送科研处,无学科秘书的部门材料直接报科研处。同时将和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科研处信箱keyanchu2008@tom.com。
电 话:84539157
联系人:吕超
附件:关于开展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决定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第六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