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第二届评奖工作已经启动,原文件通知见附件1。现就我校评奖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届参评范围仅限于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实施以来完成并结项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立项区间为2001-2013年度)。
2、凡在2001年以来承担并完成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都具有申报参评资格。在此期间项目负责人承担并结项多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不受数量限制。课题组成员未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持该项目成果申报评奖。
3、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佐证材料不实、无法确认或缺失的,按无效处理。
4、凡是已经参与申报过首届评奖的项目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此次评奖材料由各学院学科秘书审核后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科研处,其他部门直接报科研处。
1、申报者提交《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论文类见附件2、研究报告类见附件3、著作类见附件4)一式四份,同时发送申报表的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08@tom.com。
2、申报者提交参评成果反响《佐证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原件1份,各学院学科秘书审核后返还本人,材料直接报科研处的,原件需科研处审核后返还本人; A4纸复印件一式4份)装订成册。
材料包括:封面--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佐证材料;目录--按佐证材料的顺序;成果反响--佐证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件)。
3、提交的《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
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学校综合楼446室。
电话:84539159
联系人:杨晶
附件1 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通知
附件2 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书》(论文类)
附件3 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书》(研究报告类)
附件4 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书》(著作类)
学校科研处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