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以及省财政厅的要求,组织好我校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参赛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财政“六五”普法读本(《财政普法读本》)内容及“六五”普法以来新公布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参赛人员
(一)全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校党委宣传部参照各学院人员数量,确定了各学院参加人员目标任务数(见附表一)。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热点专栏”下设的“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栏目内。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四、竞赛奖励
为了进一步鼓励参赛人员,吉林省财政厅对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
(一)优秀组织奖40个。其中省级15个、市县25个,由省财政厅根据竞赛组织工作以及参赛人数、答题成绩等情况予以奖励。
(二)优秀个人奖100名。优秀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5名(省级5名、市县10)、二等奖30名(省级10名、市县20名)、三等奖55名(省级20名、市县35名)。由省财政厅在全省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竞赛是财政“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请各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竞赛的发动工作,层层落实目标任务,组织好本学院参赛人员上网参加竞赛答题。
(三)各学院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激发学生学习财政法律知识的热情,积极营造全校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努力创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做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附表一 各学院目标任务情况表
附表二 竞赛参赛须知
校党委宣传部
2012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