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维护“两节”期间的和谐稳定,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文明、健康、祥和、节俭的节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禁止铺张浪费等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各种加油卡)以及贵重礼品; .
2、严禁违反规定所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等拜年活动;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以及巧立名目进行度假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6、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7、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在校内办公场所用电、明火聚餐。
各单位、部门的联欢和聚餐活动,要安排在12月20日以后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