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立项实施工作安排,决定于2019年上半年组织完成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8年度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并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完成日期申请验收,项目承担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申请延期验收。
二、工作安排
此次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思政处、科研产业处共同指导,委托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吉林农业大学集中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验收工作;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负责2018年度辅导员工作专题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验收工作;省高校德育研究会秘书长单位吉林农业大学负责2018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验收工作。
2.请承担项目的老师6月2日下午4点前将合格的验收材料一式五份交学校科研处438室。验收材料包括:①成果验收报告书,②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③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2篇省级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
3.项目验收工作负责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要在6月20日前完成并向教育厅高校思政处报送验收意见评价表(见附件)、专家组签字的验收报告书(一式 5 份)等相关材料,进行成果登记。
4.整体验收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厅统一下发项目验收报告书和结项证书。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年度的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按照省教育厅以往科研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进行,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提问和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见附件2)。
2.验收标准参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四章项目验收”执行。其中,对“第十八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提出的需有一篇文章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或被 SCI、EI、SSCI、CSSCI、ISTP 等检索收录的规定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只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2篇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
3.项目验收工作实施高校要根据课题类别组织验收专家组,每组5位左右,每个专家组应包含外校同行专家。项目验收会议和专家劳务(差旅)费等经费由厅高校思政处统一负责,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4.工作联系人:杨晶 邸思润
联系电话:84539151 84539156
科研处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附件1-思政专项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
附件2-验收会议主要内容.docx
附件:
附件3-验收评价意见表.doc
附件:
附件4:成果验收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