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和结项成果验收工作,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现就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其中所有逾期未完成项目及2017年立项的在研项目于10月26日前报送《中期检查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提醒项目负责人按时申请结项。跟踪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注意提醒在研项目负责人按时申请结项。已按期完成的,须在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提交结项申请;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3.进一步加强成果验收工作。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在结项成果验收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三点。一是严把成果政治方向关。对涉及敏感问题的要重点审查,看是否存在有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基本方针政策的表述或观点。发现有政治倾向问题的,要及时报告。二是加强学术规范性审查。项目成果要严格遵守引用注释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结项时都要附文献查重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科研处在收到结项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在收到结项材料2个月内完成鉴定组织和材料审核工作并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全国社科规划办在收到结项材料后一般在1个月内予以审批。
4.做好项目清理工作。全国社科规划办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2011年以前立项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全国共涉及205个项目。
为提高项目完成效率,从2018年开始,全国社科规划办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一律作终止处理。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各单位开展项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在成果验收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人员配备,共同维护国家社科基金的声誉。
科研处联系人:吕超 联系电话:84539157
科研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