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现就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后期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项目年度检查。所有逾期未完成项目及在研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课题组须在10月12日前向科研处报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纸质及电子版及项目进展报告电子版,《年度实施情况报告》纸质版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年度实施情况报告既要有情况介绍和总结,也要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年检工作具体做法,在研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到期项目按时完成情况,成果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2、提醒项目负责人按时申请结项。跟踪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注意提醒在研项目负责人按时申请结项。已按期完成的,须在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提交结项申请;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3、做好项目清理工作。全国社科规划办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2010年以前立项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全国共涉及193个项目。
今年全国社科规划办重点对2011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且清理截止时间比去年提前4个月。请各单位按照我办提供的名单,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今年7月3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我办;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须在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或清理表的一律作终止处理。我办今年的清理重点是2011年及2012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4、报送结项材料。认真审核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一是审核成果有无政治导向问题或其他不宜公开出版的内容。二是审核获奖情况和转载、引用情况是否属实。三是逐项审核阶段性研究成果,杜绝填报立项之前发表的成果或与项目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成果,虚构成果名称、发表刊物、刊物期数或作者署名现象发生。四是审核最终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必要时可利用查重软件进行检测,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的,必须退回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审核结项成果是否在原文基础上有实质性修改,是否提供了二者之间区别和联系的纸质说明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五是审核经费决算情况,对于决算与预算严重不符、支出违反规定、经费用途与项目研究无关,以及未提交财务明细账的,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整改并重新填报。
5、各单位要引导课题组做好项目成果宣传转化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成果向《成果要报》及《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专刊专栏投稿。
科研处联系人:吕超
联系电话:84539157,电子邮箱:lvchao994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