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长春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长春市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转告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组织填报工作。
根据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项目合同可申请获得合同资金1‰的补助。符合条件的项目含2013年1月1日后完成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项目,具体名单将发给学院科研秘书。
申请补助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并提交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项目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以上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3日(本周五)中午前。
联 系 人:吕超
联系电话:84539157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长春市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技术合同登记表
附件3: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科研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