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长春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工作,长春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方式
由专家所在单位依据以下条件组织推荐或专家自荐。
二、推荐专家条件
1、 长期从事科研、 教学、 生产工作,熟知本行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突出科技成果的现职科技工作者、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才;
2、 从事经济社会宏观管理行业、项目管理、金融管理的高级专家;
3、 企业技术总监、具有高级职称的研发人员、 管理人员等。
三、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填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信息表》,单位汇总后发到lvchao9947@126.com邮箱。科研处审核报送长春市科技局。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
科研处联系人:吕超
联系电话:84539157
附件: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