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教师自行申报工作),现将统计结果通过科研管理群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按时完成第二阶段的成果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科研处。
具体审核要求:
1、由各学院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相关成果原件(论文和著作)。其他部门的审核工作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核结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或部门领导签字(部门)。
2、审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有章可循,难以确定的信息须在备注中说明。
3、审核结果由科研秘书(学院)或指定专人(部门)提交纸质文件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不受理个人反馈信息。
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
联系人:吕超,联系电话:84539157,电子邮箱:lvchao9947@126.com 。
科研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