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涉及中检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在教育部项目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中检报告书,如有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者还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中检材料,在6月27日前在管理系统中上传中检材料,7月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到科研处。
项目负责人应向科研处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联系人:吕超。
联系电话:84539157。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43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