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已经启用,为了规范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按照教育厅要求,现将申请结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结项步骤: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结项验收申请,提交结项验收申请的材料和时间要求:成果验收报告书一份;按合同要求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时间:每月第一周周三,由学校科研处核准后,以红头文件形式统一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
(2)学校管理员将系统数据库中申请结项的课题同项目负责人用户进行关联操作。
(3)项目负责人完善项目信息后,在系统中点击结项申请,并上传结项报告(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合同书、发表论文)。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项。
2.申请范围:由于系统正处于试用阶段,因此教育厅目前只接受2011-2013年度立项课题的申请。如有2010年前项目申请结项也可一同上报,待教育厅统计汇总结果统一向厅领导汇报后再确定是否结项。
学校科研处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