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为推进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和科研发展,进一步提高本学科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加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省外相关单位联合设立“吉林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外语研究专项Ⅱ”),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语研究专项的等级认定及在研管理
“吉林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合作研究项目”纳入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系列,项目类别定为“外语研究专项”。本次立项性质为201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外语研究专项Ⅱ”,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项目研究成果正常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省外合作单位对在研项目实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二、关于外语研究专项的选题范围
开展外语专项研究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和提高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具体选题范围包括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翻译学、外语教学理论、课程体系研究、语料库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国家语言战略与外语教学、双语教学、教师职业发展等方面。选题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学术优长自拟申报。
三、关于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及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从事外语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现职人员均可申报本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正在承担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能申报。
2、申报时间。申报者务必于7月17日16点前将合乎要求的《申报书》一式4份送科研处;《申报书》的电子版也务必在17日前发到学校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08@tom.com。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只限选择一个选题进行申报。请申报者使用科研处下载的《申报书》填写。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非指定的《申报书》无效。
四、关于立项种类、立项数量、资助经费及成果形式
“外语研究专项Ⅱ”设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由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经费由省外合作单位全额资助。2013年度共设立20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3万元。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15万字以上,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项。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研究中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本项成果得到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等字样。
被评审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学校科研处
2013年7月4日
附件:吉林省社科“外语研究专项Ⅱ”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