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4号)精神,现将推荐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创新团队的推荐工作,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请各单位在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或立项培育的省级创新团队中推荐。
2.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3.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5.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方式
1.推荐的创新团队需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一式11份。申报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双面打印装订。
2.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一式2份,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版文件。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可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上通知中下载。
报送时间:2013年7月10日
联 系 人:吕超
联系电话:0431-84539157
电子邮箱:50672355@qq.com
科研处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