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到教育厅通知,公安部面向全国范围选拔奖励评审专家(《关于推荐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3]74号),同时明确了推荐专家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其中,推荐公安系统外专家应不少于推荐专家总数的1/4。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参照《奖励学科分类表》的专业要求,由专家本人采用“专家自荐系统”(电子版见附件3)填写信息(不能填写涉密信息),并导出《公安部专家推荐表》,并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公安部专家推荐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756029166@163.com。
科研处
2013年4月8日
附件1:奖励学科分类表
附件2:专家自荐系统说明
附件3:专家自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