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2012年科研成果系统登记工作现已结束,初步确认此次系统试用状态良好。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成果原件审核。原件不再送往科研处,由各单位(院级学术委员会)负责审核成果原件和系统填报信息,行政部门由部门领导组织实施原件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的成果信息导出,由院级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行政部门由部门领导签字并盖部门章,于3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据此作为科研成果的奖励依据。
具体要求有:
1、 各单位须上报论文、著作两个信息表,著作各单位须对著作和教材做出初步认定。
2、 转载情况、检索情况须见到证明才能认定,转载情况请详细注明转载期刊、转载方式(全文转载、论点摘编、报刊文章篇目辑览等。转载、检索的证明材料请各单位保留复印件备查。
3、 为便于统计,我处仍需要科研管理系统导出表的额外数据,请参考模板添加相应数据列,有需要说明的问题请在备注中注明。
4、 本次统计结果也作为各单位学科提升的统计依据,因此要求各学院将所有论文、著作都上报,补充的数据直接在excle表格中添加,并在备注栏中表明“补充”字样。
5、论文和著作的模版在“科研群”中下载。
联系人:吕超 张晗
电话:84539157
科研处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