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评选范围及条件、评选原则等详见附件资料包(共包含4个附件)。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资格
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平台申报办法及有关问题详见附件通知。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五、申报材料和报送要求
(一)申报者于2022年12月20日之前,将《申报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PDF版》《相关证明材料PDF版》《申报一览表excel版》四者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majie@jlufe.edu.cn。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六、申报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1日-12月20日,个人填报评审表,准备参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2.2022年12月20日-12月24日,学校整理、初评参评成果;
3.2022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30日,按教育厅规定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
4.2023年2月5日-2月10日,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教育厅;
联系人:马杰 联系电话:84539156
科研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