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启动了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十四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1.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分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大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教科书、工具书、志书、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须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未公开发表,但经正规渠道上报(需提供相关佐证)且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也可参评。
3.发表在报纸上的申报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发表在刊物上的申报成果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二、申报要求
1.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2.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3.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如以个人名义申报,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主编、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等),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4.如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但不可以重复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5.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申报。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7.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
8.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
三、申报方法
论文、著作类成果采取系统填报,研究报告采取刻录光盘方式进行申报。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实名注册,并参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时间要求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如通过学会申报,注册时所属申报单位应选择相关学会。注册成功后,填写申报成果信息并提交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申报者下载、打印纸质申报表2份。
1.纸质版申报材料:
论文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隐去作者单位、姓名及可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内容提要(500字左右)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
著作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成果原件2份,内容提要(1500字左右)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著作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 (附件1),研究报告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内容提要(500字左右)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实名评审,不需隐去姓名。
光盘刻录内容:申报表电子版 ;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内容提要电子版。
2.各单位须填写并报送《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majie@jlufe.edu.cn。
3.申报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并粘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4.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阶段(10月21日—10月29日11:30前)申报截止之日,系统自动关闭。
2、材料报送阶段(10月31日3: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36室。
联系人:马杰 84539156/13504308279
附件:
研究报告申报表.docx
申报汇总表.xls
申报材料清单.doc
申报者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