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供稿)11月14日下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登科应我校法学院的邀请,在第一教学楼1131教室为法学院全体研究生作了题为“监察法与刑诉法衔接问题”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杨晔博士主持,多位法学院教师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伊始,谢登科副教授介绍了监察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并简要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谢登科副教授阐释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的本质,认为“两法”衔接问题不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而是职务犯罪侦查(调查)从“一元模式”到“二元模式”所产生的衔接问题;不是侦查机关与诉审机关的衔接问题,而是职务犯罪调查和诉审活动分属不同法律调整所产生的衔接问题;不是不同法律术语形式上的衔接问题,而是职务犯罪调查合法性审查标准从“二元分裂”到“一元统一”所产生的衔接问题。然后,谢登科副教授从实然层面和应然层面分别探讨了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调查权的法律性质,分析了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在职务犯罪追诉中诉讼功能上的配合关系、诉讼阶段上的顺成关系和职能定位上的“双向监督”关系。最后,谢登科副教授剖析了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规则变迁、使用范围、审查标准等问题。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就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两法”衔接等相关问题与谢登科副教授展开提问交流。本次专题报告会的讨论和学术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审核人 王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