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及课程调整等有关事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日期
9月19日至21日放假,共3天。
二、课程安排
原安排在9月19日(周日,第三教学周单周)、9月21日(周二,第四教学周双周)的课程停上。9月18日上课(班),其中9月18日上9月20日(周一,第四教学周双周)的课,原安排在9月18日(周六,第三教学周单周)的课程停上。
三、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建议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师非必要不离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离长需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请假;中层干部离长需和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请假。如遇突发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
2.保持良好习惯。坚持防疫“三件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3.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降低疫情感染风险。在人群聚集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4.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早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注意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注意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做饭时要注意手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食物及时低温保存。
6.做到多病共防。除新冠肺炎外,秋冬季还是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要坚持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健康体魄,防止传染病传播。
校长办公室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