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今接到《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按照教育厅通知精神,我校“教育教学奖”推荐指标名额为1个,请各单位按规定组织推荐,每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奖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一)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三)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四)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报《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因学校于今日上午刚刚接到通知,按要求须与明日下班前上报。因此,申报人务必于2021年5月14日(明天)下午2点前将推荐书word版及加盖基层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送至综合楼336室。
联系人及电话:蒋雨露、宋之非,9081
电子邮箱:398727097@qq.com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人事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