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管理局转发《吉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2012年度的医疗救助工作已经开始(通知附后)。
一、救助申请条件:省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后,2012年度个人现金负担超过42000元,给参保人员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困难的,可书面申请救助。
二、申请人须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
三、申请表填写后交到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报送省医保管理局审批。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日。
咨询联系电话:84539081.15526855922
附件: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
人事处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