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长春税务学院住宅小区27号楼交款具体事宜如下:
一、购房人于2013年5月10日3点之前必须将购房款一次性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银行对公帐户周六、周日不办公),如果2013年5月13日上午我公司查不到交纳购房款的业主信息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二、为了便于查找购房人交款记录,请购房人在存款时用尾款进行标住。(例如:101室,房款金额为501970.00元,存款时多交0.11元,201室多交0.21元,102室多交0.12元,以此类推)。
户名:长春新开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0126071000000035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开运支行
汇款用途:×××存入的购房款
二、办理房屋手续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3年5月14日下午1点到3点半购房人持银行存款票据到新莆京游戏大厅实验楼一楼大厅办理购房协议及收据(不收现金、不能办理刷卡业务)。
三、办理手续时需要带的证件:
1.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本人办理。
四、购买一楼的业主于2013年5月14日在办理房屋手续时同时交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95元/㎡,我公司以现金方式收取并开具收据。
五、正式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待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交给购房人(一楼除外)。
我公司联系电话:82849555
长春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