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鼓励支持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新载体、新方法,破解党建工作难题,培育党建工作亮点,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创先争优常态化机制,努力开创我校党建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要坚持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发挥传统优势,查找薄弱环节,以党建创新立项为载体,以服务党员、服务师生、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以推动中心工作、破解党建工作难题和培育特色党建工作作为项目申报的立足点和着眼点。
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党建活动项目,以活动为主,开展方式和成果形式不限。要求内容充实,形式灵活,可操作性强,能够调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和普通群众的积极性,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重点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进行论证和设计,创造性开展的工作项目,要求覆盖范围广泛、内容鲜活充实、形式多样灵活,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对其他单位的党建工作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立项范围可参照《2013年度党建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到校园网校园公告栏或组织部网站下载),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立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格
学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各党支部均可申请基层党建创新立项一般项目,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立项。项目负责人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
重点项目原则上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立项单位申请,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三、实施步骤
1. 项目申报(3月18日—3月29日)
申报者确定立项选题,填写《2013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请到校园网校园公告栏或组织部网站下载,A4纸双面打印,1式3份),并于3月29日前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项目初审(4月1日—4月5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于2013年4月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电子版至:79167252@qq.com。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报一项重点项目,各分党委推荐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一般项目不超过2个。
3.项目审批(4月8日—4月12日)
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从中确定重点项目8项左右,一般项目20项左右。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项目审批立项情况。
4.项目管理(4月15日至12年27月)
一般项目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管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指导与监督,项目应在获准立项后半年内完成。各基层党组织应对本单位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的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相关活动信息和总结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
重点项目由党委组织部和各基层党委共同管理,应在获准立项后八个月内完成。
5.项目验收(2014年1月)
各基层党组织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结题,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将限期整改。
2014年3月,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召开创新项目成果交流会,集中对2013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进行总结展示和交流推广。
四、经费支持
立项支持经费由学校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同承担。
一般项目的支持经费不超过1000元,具体数额视立项状况和论证情况而定,由党委组织部一次性划拨至立项单位所在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套资助,从学校划拨给各基层单位的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中给予支持,具体数额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重点项目的校级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3000元,如活动确实有新意、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有重大意义,经评审小组同意,可给予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资助。校级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至立项单位,第一次划拨时间为立项评审通过后,第二次划拨时间为项目结项后。立项单位应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益探索,也是充分激活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的内源动力。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用创新驱动基层党建工作,在创新基层党建形式、丰富基层党建内容、拓展基层党建内涵等方面下功夫,要在创新实践中创建品牌,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党建工作新经验、新特色、新亮点,形成党建工作品牌,不断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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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莆京游戏大厅委员会
二О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