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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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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9-24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19)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申报项目的重点是:围绕我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全面启动,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资源特色产业发展,优先资助对我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涉及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重点项目,以及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创业的;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近回国工作的;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

三、申报项目类别

项目资助经费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资助两类。其中全省优秀类资助项目10个左右,主要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全省启动资助项目20个左右,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成果转化。两类项目不得兼报。已获得20102011年度资助的人员不在资助范围。

四、项目审批及经费划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答辩和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专业方向以及申请项目在国内的需求程度、先进性等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额度。省财政厅将按照专家评审的结果将资助经费拨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程序拨付到受资助人所在单位。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由于教育厅转发此通知是今天下午,而要求上报的时间是27日(本周四),所以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布置此工作,我校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6日(本周三)下班前。报送材料包括(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见附件,上交时请附电子文档);

2.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

附件: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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