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老师反映,关于南岭及院心家属区无人居住的房屋冬季供暖办理停止供热手续问题,经我处多次与南关供热公司协商、争取,决定2012- -2013年度供暖期间,学校南岭及院心家属区无人居住房屋(必须是已分户改造完的)供暖可以办理停止供热手续,但必须缴纳20%基础供热费。如需有办理停止供热手续的老师请于2012年9月13日—9月14日到后勤资产处317房间办理,过期概不受理,责任自负。
注:1.本次只能办理2012 -2013年度供暖期间停止供热手续。
2.必须是已分户改造完的住户。
3.报名时需携带户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A4纸)。
联系电话:84539678
手机:13620796883
联系人: 李化新
后勤资产处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