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内部审计规范》,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对校内各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1.年度部门专项预算执行情况;
2.包干经费使用情况;
3.部门福利费使用情况;
4.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5.报销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6.财务公开情况。
二、审计程序
1.自查。各部门要根据审计内容写出自查报告。
2.现场审计。审计处派出审计组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审计。
3.情况通报。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
三、时间安排
1.提交自查报告时间: 2013年1月5日之前。
2.现场审计时间:2013年 1月6日——3月31日 。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自查,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
2.此次检查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3.自查报告文字版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到审计处,同时交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芳琪
联系电话:84539035
邮 箱:519353620@qq.com
附件:自查报告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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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