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的工作安排,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开始实施,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要求,着眼青少年成长发展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实践新需要,深入研究全省共青团事业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提高新形势下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持。
二、申报要求
1、课题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两类。经评审被确定为重点研究课题的,团省委给予必要协助和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不低于5000元的经费资助。经评审被确定为一般研究课题,团省委原则上不直接给予经费资助。重点研究课题经费限用于图书资料费、文具费、调研费(含差旅费、交通费等)、小型会议费、打印费等项开支,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
2、结项时,团省委将在所有立项课题中评选优秀课题成果,对每个优秀课题成果给予5000—10000元的经费奖励。优秀课题成果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省级领导批示、获市(厅)级以上奖励、被团省委采纳、公开出版专著、发表于CSSCI刊源期刊等。
3、申报课题主要根据《课题目录》(见附件1)确定具体研究题目,也可自拟题目。
4、课题申报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申报课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团省委研究室初评。通过初评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立项、确定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5、每个课题组(主持人)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申报课题须填报《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可登陆共青团吉林省委网站(http://www.jl54.org)下载。
6、各课题组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后即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013年6月17日前提交中期调研报告,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成果并向团省委提交书面结项申请。
7、课题研究成果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团中央。
8、课题研究要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调研报告要数据详实、事例鲜活,理论依据要科学合理、论证有力,研究成果要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对于剽窃、作假等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我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超 电话:0431-84539157 邮 箱:keyanchu2008@tom.com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目录
2. 2012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