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年末及假期将至,为了保证校园安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学校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在校园开展集中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2月10日——15日
二、检查内容及负责单位:
(一)校园常规安全隐患排查
1.校园的基础建筑、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方面,由后勤资产处牵头、使用部门配合;
2.校园的供电、供水、供暖、煤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等方面,由后勤资产处牵头、使用部门配合;
3.校园饮用水、食品安全方面,由后勤资产处负责;
4.校园药品安全方面,由校医院负责;
5.校园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方面,由基建管理处负责。
(二)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消防救援设施、消防责任制落实等,由保卫处负责、相关管理单位配合;
2.学生公寓、餐厅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后勤资产处负责,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学生所在单位配合;
3.离退休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保卫处配合;
4.家属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相关物业公司负责、保卫处配合;
5.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由各单位负责;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由学生所在单位负责;
(三)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校园内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拥有私家车的师生所在单位、涉及需生活保障用车进出校园的校内管理部门配合;
2.校园办公用车的安全及驾驶员教育方面,由后勤资产处负责,车辆日常使用单位配合。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
校园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由保卫处牵头、日常管理部门配合;
(五)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由保卫处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为契机,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稳妥处置,确保校园安全。
一要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要把年末校园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有针对性进行部署和落实。
二要工作责任落实。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
三要加强应急管理。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做好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准确信息。
请各单位将集中检查情况于12月15日下班前报保卫处。
学校综治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