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长春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我校集体购房贷款的职工办理的产权证已完毕。为方便学校教职工领取产权证、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及返还部分人员多交的契税,经协商,由学校将产权证、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及返还部分人员多交的契税统一取回,集中发放。发放的具体要求:
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取回。未按时领取的出现其他问题由个人负责。
二、领取时,必须携带手中原来的契税收据、维修基金收据,换回新的发票。
三、领取时间:2012年12月5日(周三)下午1点—下午3点,过时不候。
四、领取地点:后勤楼三楼302室
五、联系人:张万强 联系电话:84539168
附件:具体发放名单及每户的契税返回金额
后勤资产处
二〇一二年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