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发挥实践育人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青年文明工程活动。拟分别开展青年文明课堂、青年文明考场和青年文明志愿者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文明课堂实施细则
(一)参加对象:各团支部
(二)考核单位:教务处、团委
(三)考核时间:第1教学周——第17教学周
(四)相关要求:由各团支部自行申报,各学院每年级推荐1—2个课堂参评,请将汇总表于10月24日前交往校团委,测评表由考核单位负责发放给任课教师填写,评选表格可到教务处和校团委网站下载。评比内容包括课堂出勤、课堂纪律、室内卫生、课堂气氛与课堂礼仪五项内容(共计100分)。测评细则见附件1。
二、青年文明考场实施细则
(一)参加对象:各团支部
(二)考核单位:教务处、团委
(三)考核时间:第18教学周——第20教学周
(四)相关要求:由各团支部自行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各学院可推荐1—2个团支部参评,经批准的团支部在考试时实行免监考制度,考生参加考试时佩戴团徽、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请于10月31日前将参评团支部名单交往校团委,汇总表和承诺书经批准后另行填写,申报表格可到教务处和校团委网站下载。
(五)细则以学校关于考试纪律的若干规定为准,如有不遵守考场秩序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所在团支部评奖评优资格,违纪个人处分以学生手册中相关条例为准。
三、青年文明志愿者实施细则:参见《关于在校园内开展青年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附件:1.青年文明课堂测评细则
2.青年文明课堂测评表
3.青年文明课堂申报汇总表
4.青年文明考场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