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切实发挥好最美家庭作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作用,形成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汇聚起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磅礴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校按照长春市委宣传部、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长春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妇发〔2022〕4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长春市“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人。学校最终组织评选,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并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今年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围绕夺取疫情防控胜利,重点选树舍小家顾大家、坚守奉献的家庭典型;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重点选树绿色低碳家庭典型;围绕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围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选树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围绕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选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家庭典型。
2.填报材料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另附事迹简介800-1000字,并提供3-5张家庭照片(jpg格式,不小于2M,无水印,配word格式50字文字说明)
3.上报时间及要求:5月19日(下周四)下午4:00前将“最美家庭”电子版推荐表、汇总表、家庭照片和文字说明发送至邮箱177797520@qq.com(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长春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妇委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