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3日下午,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我校获得2010—2012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会上,吉林省副省长王化文宣读了《省文明委关于表彰2010-2012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吉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庄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以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座谈会精神,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美好精神家园上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近年来,我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现高等学校的社会责任,以构建和谐财大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弘扬主旋律,广泛、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发挥高校优势、积极服务地方、主动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贡献。